张老三伸出手,哆哆嗦嗦的指着刘弘力:“操……你妈!你坑……我……”
话音落,张老三双腿一蹬,瞳孔逐渐涣散,眸子里失去了生命的色彩,这个以十亩薄田为人生目标,手上沾染数条人命的亡命悍匪,最后的生命,永久的定格在了这片毫无生气的建筑工地里。
他以无数人的血,想要换取自己的十亩薄田,最终,还是将自己的生命,也给填了进去。
“呼呼!”
刘弘力看见张老三咽气了,双手不自觉的抖动着,他在原地缓了十几秒,才稳定好了情绪,随后翻过了张老三的尸体,打算把他的手枪拿过来,在这等汤正棉出现之后,一举斩草除根。
“踏踏踏!”
就在刘弘力找地方藏匿张老三尸体的时候,汤正棉耳朵里带着耳机,听着节奏热烈的电音嗨曲,吊儿郎当的迈步向楼上走去,他手里还拎着一个满是油渍的食品袋,里面装着七八个老舅最喜欢吃的卤兔头,以及半斤猪头肉。
“刷!”
汤正棉刚一迈上楼梯,眼睛就看见自己和老舅住的那个房间里,正站着一个人影,他咧嘴一笑,正要打招呼,却忽然看见那个人影伸手一提,将另一个人抬了起来,举到了窗口的位置。
“嘭!”
随着一声闷响,那个被举起来的人,直接顺着后窗,被扔到了房后的建筑废料堆里,看见这一幕之后,豆大的汗珠开始顺着汤正棉的脸颊滑落,他没有看清那个被推下去的人是谁,但却认出了那个人穿的裤子。
那条军绿色的迷彩裤,是三年前,他在镇上的军用劳保店里,给老舅买的生日礼物,张老三的妻子身体始终不好,多年来一直没有生育,而一年前又被确诊患上了卵巢癌,可以说这么多年来,汤正棉一直算是张老三的半个儿子,自从汤正棉给他买了那条迷彩裤开始,从那之后,除了洗衣服,这条裤子,张老三几乎一年四季都在穿着。
汤正棉跟老舅离开那个连自来水都没有的村子,差不多快八个月的时间了,这八个月里,他手上已经沾了四条人命,对于十岁就开始帮父亲按着待宰年猪的汤正棉来说,杀人,跟杀猪也没什么区别,他经历过无数人的生死,自然也明白,张老三刚才僵硬的肢体动作,说明了什么。
“啪嗒!”
汤正棉手里的塑料袋脱手落在地上,迈步向着那个人影走了过去,他想复仇,也想看看,杀死老舅的这张脸,究竟长了个什么样子。
十数米的距离,在汤正棉眼里仿佛有一公里那么漫长,他内心充满了恐惧、愤怒等一系列的情绪,这些情绪瞬间给他的大脑做出了一个决定——复仇!
“呼!”
刘弘力把张老三的尸体处理完了之后,随手抓了一把沙土,掩盖着地上的斑斑血迹,同时脑中也在思考着,怎么在汤正棉回来之后,编造一个张老三出去的理由,然后趁其不备,将他一举击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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