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sp;一时间,论钦陵都不知道是大唐人疯了,还是自己疯了,他直勾勾的看着天空,完全猜不透李冉的用意。
四百米之外一枪爆头,若是猜着了才有鬼!
李冉端着步枪,手心和额头全是汗。
身边的仙蕙儿不停用手绢擦拭,惴惴不安问道,“大郎,你手上这玩意,真的能杀死那个可恶的大胡子?”
“嗯,需要一点运气。”
李冉咽了一口吐沫,尽量放松呼吸。
他没有射击经验,而且好不容易才制成的两发子弹,更没有多余的开枪机会。
手里拿着的是一代名枪,莫辛纳甘……的简易山寨版。
两天时间,能仿制一杆已经尽了他的极限,还是在有高级自动加工作坊帮忙的前提下。
这把远远超越时代的武器绝对是大杀器中的大杀器。
可惜,得把距离拉近到有效射程内,还不能让论钦陵察觉,打移动靶子,李冉拼了老命也做不到。
所以得想个法子让他动不了!
顺理成章,四面包围成了唯一选择,况且,有围攻的兄弟吸引这厮注意力,更有助于神不知鬼不觉的瞄准。
换句话说,一万多大唐将士的冲锋,只是为了给他开枪的机会!
热气球缓缓从吐蕃本阵中穿过,李冉果断扣动了扳机。
“砰!”,枪声响起,论钦陵应声而倒……那是不可能的,起码偏了七八米远。
李冉没有丝毫犹豫,趁着对方还未引起警觉,上了第二发子弹。
“感受来自莫辛纳甘的愤怒吧。”
地面上的交战已经到了白热化地步,每拖延一秒钟,就多一个弟兄伤亡,李冉深吸一口气,再一次扣动了扳机。
“砰!噗!”,枪响声后,论钦陵的身躯顿时晃了晃。
他难以置信的捂着胸口,皮甲上,一个小洞赫然入目,鲜血从洞口汩汩流出。
“艹,居然打到心脏了,你丫平时一定扶老奶奶过马路少了!”
李冉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命中全靠信仰的一枪,居然打出了暴击,论钦陵的人品得有多差。
他的身躯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