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人家赖皮的本事,这么一超支,艾尔文-萨尔伯格不干了,直接跑到华纳高层那里,说要解雇导演,让这种没有责任心的导演滚蛋。
华纳高层自然很有顾虑,你说这电影都拍了一大半了,突然把导演踹掉,那这项目还完不完成了,要不,忍一忍再给点投资就过去了——这也是当时大部分电影公司的想法。
但艾尔文-萨尔伯格显然是个有本事的,直接说剩下的他也能搞定,但这样的导演不能留。
后来,施特罗海姆直接就被解雇了。
而在《旋转木马》事件之后,艾尔文-萨尔伯格越加的受到华纳重用,人家也不含糊,直接主导并奠定了制片人中心制在好莱坞的地位,并且定义了这项制度的核心理念——控制预算,完成电影。
这样的想法在当时对那些电影公司,也就是投资方来说,可谓是金玉良言,是站在他们的角度出发的。
那有什么不能同意的呢?
于是乎,这样的剧组权力分配迅速的被电影业所接受,并奉为了某种意义上的规则。
毕竟商业回报才是那些投资方第一考虑的东西吗。
什么艺术追求、什么题材创作、什么角色深度......统统靠边站。
制片人们受此理念,也是更为看重影片的类型、演员主创的市场反应、内容题材的商业性,乃至于更加强调视觉、听觉的观众感官,更加注重故事的节奏以及流畅性等等一系列的因素。
他们所关注的一切也都不是从个人审美的喜好出发,甚至不是为了电影本身,而是市场要求、市场潮流、特定人群的观影趋势。是有目的性的拍片。
也说不上来这种制度的好坏吧,但肯定是与导演有着不可避免的理念矛盾。
而以莱曼来说,他肯定不喜欢这种指手画脚拍摄工作的制度。
但制片人也确实需要有。
毕竟一位合格的制片人确实能为剧组的拍摄省下不少事。
简单概括一下就是:能比导演更懂市场、比观众更懂流行、比投资人更懂资本。
......
洛杉矶,华纳制片厂三号摄影棚。
温子仁瞅着刚刚拍好的镜头,又用导演监视器调出来反复观看几遍,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莱曼自然是不大管他的拍摄工作的,只要能控制分寸,随便怎么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