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乖,不知不觉,已经赚到了这么多钱。
看来,拍电影确实比炒股的利润率还高,也难怪华尔街的大亨们纷纷想要进入好莱坞的影视制作圈子。
特么的,只要一部电影火爆全美,那富兰克林真是源源不断的从各处汇入。
举个例子。
2012年,迪士尼收购卢卡斯影业的成交价为40亿美金,只为得到旗下的众多电影版权,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星球大战》。
而《星战7》、《星战8》和《星战外传:侠盗一号》三部电影的利润就超过15亿美金,也就是说不算这公司的其他价值,光一个电影的后续开发就赚回收购价的百分之40。
然后再详细说说《星战8》吧,数据列出来也更直观。
这部电影的北美票房为6.2亿,海外票房7.1亿,全球票房加起来13.325亿美金。
其中院线分账差不多是6亿,然后进账全球家庭娱乐方面(DVD,电视转播版权等等)收获3.89亿。
再扣除制片成本和宣发费用为3.85亿。
拷贝运输与损耗,扣除9千多万,利息与管理费用收获3千多万,总支出5.783亿。
片方净利润4.175亿美金,回报率高达1.72(收入/支出)。
也就是说迪士尼靠着这一部电影,还没计算玩具之类的授权费用(这个查不到,不是迪士尼的公司),就抵得上莱曼辛苦两年的成果。
当然,这也是因为莱曼是投资方,没真正参与到发行,最大的那块肥肉根本吃不到,都让欧罗巴影业和派拉蒙影业分去了。
想想,他靠着4部电影全球总票房都累计接近10亿,周边运作也差不多能有6亿,再加上角色授权之类的,总收获应该在19亿左右,就算扣除掉人工成本、制作成本、损耗、和院线分账,也应该有个10亿。
但,这笔钱,他真正分到手的还不足3亿。投资《电锯惊魂》和《非常人贩》的利润不算入这一部分。
也就是说,两年了,公司账面上的4亿8千万,还是靠着简单的金融运作(存银行这么多钱,稳赚不赔的投资肯定是会做的,有专门的银行主动担保利润周转率多少,不过,比拍电影肯定少多了),以及真正拿大头的《电锯惊魂》撑着。
真要纯打工,真是干到死也不一定能有一个系列电影的价值多。
看来想真正崛起,还是要建立自己的发行渠道,多吃到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