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想问的是,一个系列化的电影项目里,如何保证后续参与的权益。”
在莱曼的计划里,《蝙蝠侠》是肯定有三部制作的打算。
但不涉及版权的话,华纳轻而易举就能占据项目的主导地位,要是他们翻脸,为了利益踢掉萤火虫怎么办?
这是非常需要考虑的一点,他可不想白打工,还赚不到多少钱。
毕竟三部曲,第一部虽然成功了,但收益最大的,还是后面两部。
巴里-梅耶吗,也不是啥老实人,眼下他还能口头上答应,保不准就不认了呢。
这样一来,他就必须在项目的签约合同上,有一点反制的后手,是除了诺兰导演的后手。
万一,华纳觉得自己又行了,不止撤掉萤火虫的资金,还来个更换导演什么的。这又不是不可能。
“你的意思是?”卢卡斯询问道。
“第一个问题,如果合作拍摄,制作方没有版权的话,线下收益如何得到保障,华纳拒不支付的话,打官司能赢吗?”
“当然。”卢卡斯从公文包里拿出一份文件递给莱曼,“这是很标准的委托拍摄意向书,涉及到制作方的话,是按照制作协议商定,只要有资金投入,或者其他形式的相关条例签署,发行方也必须保证制作方的收益,如果拖欠,就需要律师帮忙了,这方面,我们很熟。”
好莱坞每一年都会因为利润划分的问题,对簿公堂,倒是养活了不少律师、会计师。
“第二个问题,对续集制作提出明确的参与条件,能被反悔吗?”
“不好说,具体要看签署的条件划定有多细致,不然很容易就被钻了漏洞。”
“麻烦吗?”
卢卡斯摇摇头,“主要是细致、繁琐,对我们这些专业人士来说,倒不是麻烦,而是所有的条例都要清晰,具备法律效益,不能模糊。”
什么意思呢。
举个例子吧,魔戒的诉讼案从电影爆红直到现在,新线都在和米拉麦克斯扯皮,这其中还有本身托尔金的家人成立的公司也宣称他们的权益受到侵蚀。
托尔金遗产信托公司认为他们只给出了电影的拍摄版权,新线没有权利使用里面的角色二次盈利。
嗯,新线拿着角色打广告,还打算开发游戏。
对此,新线呢,也说自己在拿到授权的时候,额外支付过上百万美元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