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0万。”
“还是太贵了,只是改编一部电影而已。650万?”
中年男人有些犹豫起来。
好不容易有生意上门,他如果促成合作,作为被斯蒂芬-金委托的高级代理人,能从这一笔交易里抽取百分之8的收益,他自然是想价格能高些。
但斯蒂芬-金也已经发话,认同转让改编权,自己也不可能乱来。
最后,他还是小小坚持了一下,各自退后半步,“700万美金。绝不能再少了。”
“成交。”
莱曼的心理价位就是800万美金左右,能压价一百万,已经是可以了。
对面的中年男人闻言,心下松了口气。
交易达成,他也能赚上一笔。
他伸出手道:“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随后,一切的意向都达成一致。
后面的琐事自然有下面的人去帮莱曼跑手续。
在美国,事关版权的问题,都要去版权局重新认定变更之后的相关备案。
也就是说,认定变更之后,很难后悔,因为已经具备法律保护。
除非签署协议的期限一过,不然斯蒂芬-金不能再卖出去一次。
三天之后,《迷雾》的改编版权正式归属萤火虫影业......
莱曼将车子停在公司的地下停车场,带着托马斯下车上楼。
偶尔遇上一两个公司的员工,都会热情的跟他打招呼。
他对公司的员工待遇还是不错的,工资是业内的平均水平以上,工作也不是很繁忙,每月还有假期休息。
还是挺不错的。
上了楼,便看到了等在办公室的尼古拉斯-凯奇。
他接到莱曼的男主邀请,便立刻结束假日旅游,赶回了洛杉矶。
作为这两年很有票房保证的一线影星,他还是比较喜欢跟莱曼合作。
不仅因为他跟莱曼相处的来,而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