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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业务少有亏损的可能,只能说回报率对不对得起工作量。
“看起来萤火虫对这个项目信心很足?”乔森呵呵笑着。
因为这上面规定了华纳如果要揽下《钢铁侠》的发行工作,宣发投入不能低于制作投入的3分之1,也就是整个的宣传费用不能低于6000万美金,院线不能低于4000家、6000块银幕。
当然,前提是项目对得起这份投入,如果上映票房太低,或者试映阶段评价太拉跨,华纳自然有权利终止合作。
“每个项目在制作之前都是有信心的,不然就不会拍出来了。”莱曼笑着回道。
乔森略略顿了一下,因为他说得意思与莱曼回答的好像是两个问题。
项目有亏有赚很正常,但想想萤火虫的战绩,好像还真是如此,至少目前华纳对他们的评价,萤火虫的制作业务总体是两个大类,一是正常的院线项目以中等预算为主,二是奥斯卡、戛纳之类的电影节参奖电影。
但无论哪一类,萤火虫都做出了成绩。
这就是业界口碑。
不过每一次谈判,都是一次利益的交换。
华纳就合作事宜,初步肯定之后,还是需要谈判桌上走一遭。
而莱曼,也是逐渐熟悉这个过程。
你来我往之间,都有套路可循。
“如果不腾出暑期档期以及足够的院线银幕,何必要交给华纳发行呢?”——这是设定底牌贬低对手。
“《钢铁侠》票房好一些,华纳也能多赚点吗,贵公司的发行能力,我是相当认可的。”——这是肯定对方缓和情绪。
“哈哈,其实这个项目成功了,续作计划方面,这次华纳多帮扶一些,下次还能继续合作,萤火虫又没有海外渠道,不是吗?”——这是预支未来收益,开空头支票引诱。
“贵公司没有诚意啊,我还跟环球总裁约了见面......除非渠道抽取费用降低一些。”——这是抬出竞争对手给予压力。
......
其实,莱曼要得不多,并不是华纳接受不了的条件。
一,明年的暑期档腾出空间发行《钢铁侠》,最少保证4000家院线,银幕能更多利益最大化,大家都有好处;
二,除去版权,全渠道收益让出百分之15当作华纳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