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平时只能偷偷东西卖钱的穷屌-丝,他没条件啊,不过看到这种被人一手策划,靠故意引导吃人血馒头,完事后主动出面澄清再吃一次人血馒头,还能呼吁观众去看生前遗作,再赚一笔钱,然后出书《我与XX的共事的一天》、出个人传记再再再靠着这个不幸的人离世催发的金矿赚钱,实在太爽了(没有杜撰噢,网上这种事太多了,艺术来源于生活吗,直接套用华纳针对希斯-莱杰的营销或许更能代入?)
自媒体真厉害啊,路易斯第一次兴起了干这行的冲动,他从没想过能这么“呼风唤雨,路人还主动配合”,他偷钱包,路人都不配合好吗,被发现了,还得被暴揍,哪像这样舒舒服服就有人送钱。
得,干了。
路易斯花了大半家当买来摄像机以及找中介帮他在推特、脸书上认证了记者的名号,像猎狗一般的到处寻找“大新闻”。
很快,路易斯就尝到甜头,他晚上途径某犯罪事件高发的街区,目睹了一起劫车枪击案,受害人中了好几枪,血流不止,在“自媒体人”本能的驱使下,他等到凶手离开,才凑上前拖动受害者女性的尸体,仔仔细细的拍了好几张照,发在了自己的社交帐号。
于此,他小红了一把,很多报社的官微转载了他的报道,没办法,谁让他拍的视频更近、更血腥、更能引发轰动,为此引流的流量让他赚了2300美金……
与此同时,他的野心越来越膨胀,行事风格越来越大胆,最后他终于像当初看到的那个反转事件一样,策划了一幢引爆舆论的话题……
鲁尼尔合上剧本,叹了口气。
在这个故事里,人命,不过是制造大新闻的工具,媒体行业对流量的盲目追求,才是本源。
视频合法性?屎。
受害者家属的感受?屎。
新闻伦理道德?屎。
除了需求被追捧的新闻话题,其他都是屎。
可以说,《头条杀机》的核心就是如此,刻意讽刺的讽刺——
面对一些耸动的消息,谁都会好奇。作为常人,好奇是本能。
但媒体的专业不就体现在,要以事实解答群众的好奇吗?
而《头条杀机》却想说的是,为什么不以好奇回复好奇吸引更多的眼球呢。
“这个介入点和表述视角很棒,我都看得手痒痒了。”
鲁尼尔像是尝到了什么美味一般,眼神放光。
不光他,跟着看了一段的沃
为优化阅读体验,本站内容均采用分页显示,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