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打开门,就见地上摆着一排又一排大大小小的鞋子,那些鞋子看上去就知道是手工的,样式都有些陈旧了,鞋子有的磨损的厉害,有的稍微轻一些,但无一例外都会被清洗的很干净收藏起来的。
郑邦民心下一暖,他怎么会认不出来,这些鞋都是他亲手做给。
林昭从衣帽间走了出来,身上穿着一套大红色的棉袄,头发扎成两个麻花辫分散在两遍,脸颊画着淡淡的妆容,整个人仿佛小了二十岁的模样。
而这些年家里条件好起来,林昭对自己的外在形象也是十分的看重,脸上的细纹都欠了很多,丝毫看不出来已经四十好几的人了。
郑邦民看着这样的林昭,瞬间失神,仿佛瞬间回到了二十年前,两人新婚的那天。
没错,今天林昭穿的,就是他们结婚时候的衣服。
当时两个人穷,他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只买得起这一套红棉袄和几张红皮子。
郑邦民往下看,蓝裤子下,是一双红色的圆头皮鞋。
鞋子虽然放了二十年,但依旧如新的一样。
“这……”
林昭出手,将郑民牵着,朝屋子里去,然后,就看到地上摆满了大大小小的鞋子。
皮的,布的,破损的,崭新的,有的还只有他半个巴掌大,有的,明显是几岁男孩穿的尺寸。
郑邦民一瞬间就认了出来,这些,都是自己曾经一针一线做出来的。
“你过来看看,你还认得出来这些鞋子的吗?”
郑邦民弯腰将一双只有他半个手掌大的鞋子拿起来,那鞋子已经磨损的有些看不出来样子。
“这是我给乐乐做的第一双鞋。”
当时只要给他一点边角料,他就能弄一双鞋出来。
“是啊,那时候咱家多穷,但是,我和几个孩子却从来没有冻到脚过,当时的冬天屋子里比冰窖还冷,谁家不是手疮脚疮都起遍了,但就咱们家,手就互相暖着,脚全靠你做的这些鞋子。”
郑邦民手指在那些鞋上过了一遍,数了一遍,竟然一双都没有少。
“这些你都收着啊,我以为早就被扔掉了呢。”
林昭看着那些鞋子,眼神柔和,“怎么能扔掉呢,这可都是你一针一线做出来的,我还记得你小时候还和几个孩子说,这几个孩子谁要是能继承了你这个手艺,也不愁吃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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