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大托盘,一口气上三五个菜不成问题。
但马文超不喜欢端东西。
或者说只要是让胳膊受累的事他都不愿意做。
厨子的胳膊与剑客刀客的手一样重要。
手里握着勺,才能被称作“掌勺人”。
但真正用来掌勺的不是手,而是胳膊。
肩膀处发力,带动大臂与小臂,手腕僵直不懂,宛如一个钉死的架子。只有这样挥动炒勺,才能最大限度的翻动菜品,让其受热均匀,尽早出锅。
爱剑的人肯定不愿意用剑去砍柴,而喜欢吃的人也不会闭上嘴巴,马文超的胳膊已经不是他身体的一部分,已经成了他最为的独特和珍惜的东西。
以马文超现在得功力,什么样的食材需要多少火候,挥动炒勺半下还是几下,早都了然于心,可入骨血。
切细斩粗的活儿,谁都能做,无非是经验不足,快慢不同而已。但对这火候的掌握,可不是那么简单。
刘睿影也曾对做饭心生向往,奈何他在这一道上着实没有任何天赋,因此只好作罢。
马文超将一个扣着盖子的大盘端上了桌,接着又拿出了两只骨瓷小碗,两把骨瓷小勺,两个骨瓷酒杯,分别放在刘睿影和叶雪云面前。
这些碗、勺、杯,都是胎胚极为轻薄的骨瓷,没有釉面,也无任何纹饰绘画。
“餐具干净了才能体现出饭菜的丰富与可口。”
马文超说道。
刘睿影点了点头,很是赞同。饭是用来吃的,餐具是只是吃饭的工具罢了。有些铺子,却是将餐具以及店内的摆设置办的花里胡哨。每次看到这样的店家,刘睿影都觉得颇为无奈。吹毛求疵之人,大有所在。喧宾夺主,舍本逐末之徒也未曾见少。
吃饭到底还是个饭字,好看的餐具并不能顶饱,也不能让饭菜变得更加好吃,只会加倍收银子,让你两顿饭钱吃成了一顿。
即便拥有万千方向,但正确却是唯一的。就好比树干上的枝杈虽多,可最主要的根系只有一条。
揭开盖子,更加浓郁的香味扑面而来,叶雪云甚至张开嘴,大口喘息着,好似这香味已经噎住了她的鼻腔,让她有些喘不过气来。
马文超手拿盖子,在这一盘炒饭上来回轻轻的挥动了几次,继而放下盖子,拿起一只长柄勺,死死的盯着桌上的炒饭。
待大股热气散去,还剩下微弱的几缕时,马文超忽然瞪圆了眼睛,喉咙里情不自禁的发出一阵“咯咯”声,像是笑,又像是在哭。
刘睿影都有些毛骨悚然之感,更不用说叶雪云。
这小姑娘竟是抬起屁股,从对面跑到了刘睿影身后,死死抱住他的腰身,将脸埋在他的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