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淹死的,都是懂水性的人。”
汤中松紧跟着萧锦侃话语的尾音说道。
两人相视一笑。
在博古楼时,也有过交集。虽然不多,但也绝对算不上陌生。
那时候两人还未发现竟然会这么合拍。
现在却是在刘睿影这个纽带下,变得有些惺惺相惜起来。
一段友情很多时候就是产生的这么突兀,尤其是在男人之间。
男人总是愿意把自己得一个好朋友介绍给另一个好朋友认识,因为只要互相之间有共同的好友,那就证明一定是有共同的话题可聊,共同的事情可做。
女人却不是。
她们对待自己的闺中密友,反而喜欢藏着掖着,好似自己珍贵的私有物品,不能轻易拿出来示人。
一旦自己的推心置腹密友有了除自己外别的朋友,那她一定会非常难过……甚至心生嫉妒、怨恨。
“那现在他为什么又开始走来走去?”
汤中松又问道。
他看见刘睿影的脑袋已经不似拨浪鼓般左右摇晃,但却佝偻着肩膀,低头看着脚下,在面摊前一块不大的位置来回踱步,时而还抬头看看四周的屋檐。
“因为他觉得自己已经熟悉了环境。”
萧锦侃说道。
汤中松却笑了起来。
这句回答等同于什么都没有说。
人在做完一个动作后,当然不会闲着,当然会继续下一个动作。
但这两个动作之间到底有何关联,是否符合逻辑,就很难说的清楚。
就像有的人吃饭前要先喝一碗汤,有些人却是饭后喝汤,而有些人饭后只喝水。亦或是吃东西时不喝酒,喝酒时不吃东西。
这二者之间毫无关联,但就这么先后发生,完全凭借的是各人喜好。
只要自己痛快,那便是正确的。
世间人都觉得必须要经历过苦难,体悟过痛楚与孤独才能达到更高深的心境,殊不知让自己痛快才是来人间走一遭的最高真理。
经历过坎坷,无非是为了有朝一日的辉煌。
但要是一个人把自己经历过的所有事都认定作辉煌,当作痛快异常,岂不是早就超脱了人间?
独自能获得的快乐当然有限,所以需要志同道合的朋友。哪怕和这些朋友在一起只是吃吃喝喝,吹牛打屁,一点正事不做。但在众人都端起酒杯时碰杯的一刹那,他们就是志同道合的,起码在喝酒这件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