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多。
“喝酒,无非就是两种喝法。快慢罢了。金爷是想要比快酒,还是慢酒?”
小机灵问道。
金爷向来都是喝快酒的人。
海碗一放,酒一倒满。
仰头就是碗底朝天。
快酒不但喝的爽快,醉的也爽快。
以金爷的酒量来说。
七八碗下肚,就已经有些感觉了。
但若是要与人比试,那便是喝个二三十碗也能坚持。
但小机灵就不同了。
他一天喝水都喝不了这七八碗。
更别提喝酒了。
虽然他爱喝酒。
但却着实没有太大的酒量。
何况对于小机灵来说。
喝醉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因为他知道的太多。
很多事,都是旁人不想让他知道的。
虽然他也很有底线。
能说出口的事,都是可以人尽皆知的事情。
但死人的嘴,岂不是更加牢靠?
与其朝思暮想一个行踪不定的小机灵的嘴究竟牢不牢靠,还不如干脆杀了他,让那些事都烂在肚子里,装进棺材里。
前后一比,哪个更令人放心?
自然是后者。
所以小机灵虽然游历天下,也喝遍天下,却是从来没有醉过。
他总是会留下三分清醒,以备不时之需。
“我向来是喝快酒的,这些朋友也都知道。他们说我,金三碗,银三碗,金银对半又三碗!”
金爷说道。
这是他府邸上的江湖豪客编出来打趣金爷喝酒的顺口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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