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千金买骨【下】

这吴修诚却是要比那徐爷更加没出息。

徐爷起码是看到了自己的断手之后,才疼昏了过去。而吴修诚竟然是身子还在半空,尚未落地时便已经昏了过去。以至于他落在地上时,已经变成了一坛烂泥,和那些个吃醉了酒的人没有什么两样。

刘睿影用力的甩了甩右手,接着又问华浓要来一块白布。其实他的星剑本就不会沾染任何血迹,但他还是不想让自己的剑身上留下什么印子。要是英雄血还好,但吴修诚的血却是没有资格在他的剑上多停留片刻。

这倒不是刘睿影自己生出来的习惯,而是江湖中的剑客大多都有这般毛病。老马倌曾给刘睿影说过,在他还未出生的时候,这天下间有位白衣剑客,杀完人之后,总是喜欢把自己的长剑放在鼻翼下轻轻地闻一闻,而后在把剑身上的血花吹落。没人知道他叫什么,但这一标志性的动作却在当时被争相模仿。初次以外,还有那一身白衣。但却没人知道他在吹去血花前为何还要闻一闻,老马倌说是因为他的鼻子异于常人。好人的血和坏人的血味道是不同的,即便隔着皮肤,筋肉,衣衫,也能闻的出来。那剑客杀的都是该杀之人,故而在这该死之人死后要再度闻一闻他们的血味一次确认。

当时的刘睿影觉得这个动作很傻很滑稽。

一个剑客杀完人之后,当然是利索的回剑入鞘给更加潇洒。如此一闻,再一吹的,又不是女子做针线活。直到他自己第一次拔剑杀了人之后,他才出清楚杀完人之后的剑,都不想挥剑入鞘。不但是他的臂膊与手不像这样做,更重要的是他能感觉到自己剑也不想这样做。

虽然刘睿影没有像老马倌说的那位白衣剑客一般,

闻一闻再吹一吹,不过他还是会用力的甩甩手腕,让剑身上的血花尽数的掉落在地。这样做只有一个不好,那就是这血花却是容易甩在自己身上。不过刘睿影并不爱穿白衣,所以偶然滴落上去也并没有妨碍。只是在杀完人之后,这衣衫定然要及时换洗。不然这血迹就会在上面结成一个个的硬壳,然后发出一阵阵恶心的腥臭味来。

先前华浓斩断了血液的手时,鲜血就迸射在了赵茗茗的裙子上。她今日穿的裙子,却是介于纯白与鹅黄之间的一种颜色。刘睿影对女人的衣服并不是很懂,什么颜色,款式,花样,质地,都知之甚少。但他知道赵茗茗身上的这条裙装定然不便宜,应当是只有回到了中都城才能买到相仿的。而他现在的这身粗布衣裳,却是到了那里都能扯几丈布做出来。因此他在甩剑的时候,并不是很在意。

擦完剑的白布上,并没有任何血色。刘睿影看了看这白布,却是朝前一丢。徐爷昏厥过去的时候,刘睿影还说让那两桌酒客快些带他去包扎,不然迟早因失血过多而死。

至于吴修诚,他却没有说。因为吴修诚是个大胖子!在刘睿影的认知里,胖子总是要比瘦子血多。这话要是被郎中听了,定然会耿直了脖子来批驳,虽然常理如此,可各人之间却还是有差异,并无一定之规。但现在这里没有郎中,便也无人来指责刘睿影的不对。更何况他只是这么想的,却没有说出口来,故而更是无人知晓他的这般荒谬想法。刘睿影觉得血当然是储存在筋肉之间,胖人的肉要比瘦子多了许多,那血液当然也要多上许多。

只要吴修诚死不了,那便让他多流些血也无妨。一来是狠狠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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