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菲菲。”对峙了几秒,繁华松开搂在我腰上的手,双手按住了我的肩,“我知道你恨我。”
“……”
“但你好不容易才重新活了过来,”他看着我的眼睛,说,“之前是我错了,我不能再让你活在不安里。”
果然是犯病了。
听这话茬,应该是之前就开始犯了。
唉……
他们公司的高管猜测的完全没错,他就是脑子出问题了。
我说:“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开始‘正常’的?”
据说疯子都觉得自己是正常的,所以在现在的他心里,那个觉得我不是他老婆的状态才应该是犯病吧?
真是要被绕吐血了。
“这你不用管。”繁华说,“我只要你签字,我要把公司送给你。我要保证你的安全,也让你相信我,我不会伤害你。”
我说:“不要,繁华,这种事你最好经过慎重的思考。如果你真的觉得我很不安,就把我和孩子们送回家。”
“回家?”繁华微微皱起眉。
“对。”我自知失言,连忙说,“我是说回孟菲菲的家。”
繁华神色一松,说:“你不必再回去,那里不是你的家,而且非常不安全。”
繁华犯病时和不犯病时看上去区别并不大,只是犯病时在老婆的问题上比较糊涂罢了。
不过,可以确定的是,他救我时还是正常的,因为我在洗完澡时,跟他交流过我爸爸,而犯病的他跟我爸爸没有联络。
而且,他在犯病状态下是把我当他老婆的,他没必要也不应该为了留住老婆而绑架她。
所以,我的总结是,设计绑架我的是正常的他,但是这个给我公司的,是犯病的他。
而我的困境是,正常的他想给我公司时,肯定不是真心的,因为他不会把公司给一个陌生女人,所以他是想黑我。
犯病的他倒是认为我是他老婆,给我公司的念头很可能是真的,但然后呢……等他正常了,发现自己做了这种事,还不是得逼死我?
所以说,无论他是什么状态,我都不能肖想他的公司。
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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