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风的毕天高一边癫狂的杀着人,一边嘶吼着。
他配不上郡主,故,喜欢,却也从未期盼过真能成什么事。
但他……希望郡主记得他!
上一战中,毕天高可谓是憋足了气。因为河天风那七个狗匪子的任务,是他最想要做的!
杀千刀的老大!为何不让他与七勇一起同行?给他一个做英雄的机会好不好!
他只要……郡主记得他!
他想要……那人将来无论行到何步,嫁给谁,心中的角落总能时不时的浮现起一张算不得俊也算不得丑的容颜来。
不强求喜欢!
可他想要……将来某一天,那人会有这么提起他的一天:“我曾经认识一个人,他是一个英雄!”
啊!老子要做英雄!
毕天高在这股信念的支撑之下,犹如阎罗杀神附体,神挡杀神,敌挡杀敌!其实上一战中他的杀势亦有这么猛,可他丫的风头全被前队的沈凡以及那杀了敌将的河天风抢了去!
娘娘的!老子虽然是中队,但老子杀得也同样猛!
而这一战!
老大终于将他用在了前队上!
对!就要这种机会,这种更能被人注意的机会!
“哈哈哈哈……”毕天高见北戎选择集中进攻的正是自己这一支,已又悲又乐得近乎有些癫狂了。
因为北戎的目标在于他这一阵。那各方的支援以及目光的焦点,可不就是正落在他身上?于是,毕天高的目的倒是达成了不少。此时很多人都注意到了他勇猛得几乎癫狂的表现。
对!就是要这样!他说过他会做英雄的!那些书里的人物,谁说了这样的话最后的结局不都是赴死么!
那么——
朝着赴死的结局出发吧!
“灵昭,要记得我!”毕天高大吼一声。
然,他愈杀势头愈猛似乎无人能敌了之时,这么个气势最为鼎盛的关键点上,一支金枪忽然扫了出来,竟是硬生生的压住了毕天高的枪尖。
毕天高竟在这时,忽然被挑得猛地后退了几步。毕天高癫狂的神情一敛,一句“草泥马”爆出,凸出的眼珠子瞬间瞪向了那让他狠狠吃了一招的敌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