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芳同罗兰才开始吃肉,没有想象中的那么软烂,可也不至于嚼不动。
金芳一脸的满足:“真不错。”
罗兰:“要是有锋利的刀子,能够他他们切割蹭肉粒,那就更加方便吃用了。”
罗宾:“这可是百年的凶兽肉呢,能吃就不错了。”
金芳:“割肉都这么难,还有那么厚的皮子,你们到底怎么猎到的呀。”
罗兰想想都是泪呀:“等着他自己累的起不来,才弄家来的。”好吧,真的是这样呢。
肉能这么吃,罗兰就挑最嫩的部位,留起来一些,余下的风干做成了肉干。
没想到家里最锋利刀子,竟然是金芳厨房做饭的工具。
当然了看到这边食材的特殊性,罗兰那是相当理解的,没有一把锋利的刀子,怕是什么好东西都到不了嘴里呢。
所以自己还可以卖菜刀。这玩意在这边有需求量呀。
打斗可以用魔法,用武士的力量,做饭那只能用刀的。至少罗兰浅薄的见识里面,就这么认为的。
罗兰已经开始在想着,怎么利用那些金属块了。
当然了想要弄个锅,高压锅的那种,什么肉都给你烹饪出来。软烂的很。
想到这个,罗兰饭都吃不下去了。为什么没想到呢。去你的魔法吧。
我用科学也能吃上半兽人的牙齿才能撕扯的东西。
因为肉依然不太好嚼用,金芳只吃了一块。所以对于普通人来说,有好的资源,也不是什么都能吃进去的。
在富饶的地方上,生存依然不容易呀。娘两光喝汤了。
罗宾喜欢有嚼劲的东西,那么不好嚼用的东西,一罐子都给吃了。
罗兰非常感谢亲爹对她厨艺的捧场。
罗宾说了,主要是味道太棒了,越嚼越有味道。
罗兰:“那就多弄点这样的肉干,以后当零嘴好了,反正这玩意有的是。”
对呀,他们家这东西很多的。罗宾都有点后悔把那么多的肉扔掉了呢。
夜色里面,一家三口都有睡觉,金芳拿着金币到处转悠,不知道放在那里好。
还要去捡鸡蛋,现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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