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云海离开后,我将孙治和徐福龙叫到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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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治胳膊已缠上绷带,口中叼着牙签,鼻孔朝人,傲慢轻狂。而徐福龙身材矮小,面黄肌瘦,长长的刘海遮盖眼睛,低着头一言不发,我注意到到他的指甲内满是泥污,不知刚刚做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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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对秦明宇的抓捕计划讲述给二人,听完后孙治轻哼一声表示知晓,徐福龙却连抬头都未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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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压抑着心中的火气,实在是不愿与他们两人多说,挥挥手示意两人离去,虽然他们的脾气秉性都令人难以忍受,但论起办案能力,却是一个赛一个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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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治是前两年从省里降下来的,据说曾卧底于某知名犯罪集团长达五年,并且利用集团内部斗争一举歼灭团伙老大,最后反倒使自己上位,混成了集团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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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数百名员工、属下以为他会带领集团再展宏图时,孙治却直接带领警察将集团内部清扫干净,臭名昭著的堂堂黑社会集团老大成了警察,一时间轰动整个警界!致使孙治节节高升,在省里多次受奖,风光无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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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他的功劳,未来仕途将会一片光明,可人算不如天算,进去省厅后因为他孤傲的性格暗地里遭人忌恨,抓住了他曾在集团卧底时的某些犯罪记录,将他一步步害到降职、罢免,最后调到牡市当个刑警队的小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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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孙治的警职生涯是一波三折,起起落落,辉煌过也悲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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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他相比起来,徐福龙就要有趣的多,他大学时本就读的是建筑行业,后意外参与进室友被杀的一起案件,而且在警方之前凭借一己之力将案件破开,独自抓住凶手送到了当地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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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此事他得到大学所在城市的公安局长赏识,将其培养,通过社招公务考试进入警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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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福龙本不喜警察这个职业,奈何他不善言辞,又无一技之长,毕业后要么只能选择去工地上班,无奈下他才进入警界,一晃便是七年,三十多岁的年龄,只是个小队长,还没有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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