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自我介绍一样结束了。(注释
8讯问被告,应先询问其姓名、年龄、籍贯、职业、住址或居所等以查验其人有无错误,如系错误,应立即释放。)
「接下来由检察官朗读起诉状,目的是为了让诸位理解被告违反的法律及被起诉的内容,小田桐检察官,请进行。」
「好的。」
接下来轮到我们的对手登场,小田桐是起诉今井的检察官,体格非常壮硕,让人有种派他上场打橄榄球赛也没问题的错觉。感觉这阵子碰到的检察官都是些身材高大的人,或许检察官是一份格外需要体力的工作吧。
顺带一提,在案发现场离奇相遇的东京地检署检察官朱鹭川,今天并没有在法庭上出现。那当然了,对方的勤务地点不一样,又隶属刑事部,没有任何理由会跑到横滨地方法院来。
小田桐检察官以和其体格非常相称的宏亮声音开始朗诵诉状:
「本案公诉事实,被告于平成二十七年五月二十三日上午十点,于工作地点——位于神奈川县横滨市的湘南芙萝拉大楼,出于杀意将其雇主,即本案被害人户嶋成昭从该大楼顶楼推落杀害。本案罪名及适用法条,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杀人罪。」
在公审前的整理手续中,我曾经跟小田桐检察官打过几次照面,他的态度就是这样不慌不忙的。
接着,审判长告知被告可以行使缄默权。
「今井被告人,你有保持沉默的权利,请充分理解你说出的话亦有对自己造成不利的可能性。」
「知道了。」
今井用力点头。
「很好,现在你在法庭上有陈述意见的权利,有任何希望提出的事吗?」
来到「否认罪状」的阶段了,被告这时候可以主张本案审判上的争议,今井当然练习过这时该说什么。
「我是清白的,只是看到被害人快从顶楼掉下去,想要把他拉起来,并没有把人推下楼,以前虽然和被杀的户嶋社长起过争执,但我没有杀害他。」
法庭内传来一阵惊呼。
这是当然的,媒体一开始就大肆报导本案的被告今井在案发后立即认罪,但他现在却突然在法庭上指称自己其实是无罪的。
当然也有人不动声色,本案的审判长跟小田桐检察官在公审前的整理手续就预先知道被告要采取哪一种立场。
「接下来是检方的冒头陈述,目的是明白指出检方为何以杀人罪嫌起诉被告并点出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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