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自警场退休。他是怀克的劲敌,也是衬托怀克的配角。希金斯的专长,更是对所有线索都掰得出一套说明,并导出与真相差距十万八千里的结论。至今怀克仍经常与他碰面。
「我想也是。那牛头不对马嘴的推理,他自己根本乐在其中啊。一切都能用科学来阐明后,他的长才就无用武之地。幸好他老早退休,我一点都不想看到警探在电脑前手足无措的样子。」
「您说的是。」或许是想像警探的处境,马许皱起本来皱纹就不少的脸,露出讨喜的微笑。
「哎,别提这些。」怀克的视线回到手边的书,宠爱小狗般轻抚纸面。「这个案子称得上是我的代表作。魔王馆谋杀案。『魔王馆』,你记得吗?」
「怎么忘得了?」马许收起笑容,一脸正色,连腰似乎都挺直。「那里有栋名为『魔王之首』的别馆,造形奇特。」
「命案就发生在那栋别馆。」怀克双眼发亮,抱著书猛然站起。「遇害的是屋主泰特斯.葛莱姆爵士。他不爱交际,避世而居,却有爱好男色的传闻。」
「有个自称他情人的家伙。」
「理查啊,理查.史密斯。明明脸色很差,身材却孔武有力,实在莫名其妙。他是厚颜无耻地要求继承葛莱姆爵士莫大财产的人之一。」
「包括理查在内,住在主屋的共有七人,能够称为家人的……」马许一颠,怀克接过话:「只有一个。葛莱姆爵士的女儿爱蜜莉,才五岁,是他和最后一任妻子生下的孩子。案发前两年,妻子就病逝。同居人当中,有两个甥侄、两个表亲,剩下的是爱蜜莉的家庭教师罗彻斯特女士,和吃闲饭的理查。」
「最初来找您的,是服侍葛莱姆公爵的女仆席拉。她声称有人要老爷的命,请您前去解救。」
「我们当然立刻飞车前往,而且是冒著大雪。当时命案尚未发生,但我这鼻子早就闻出来。」怀克以食指弹弹自己的鹰勾鼻。「她周身散发出惨案的味道。不幸的是:我的鼻子没失灵,我们赶到时,葛莱姆爵士已遇害。」
不――他戳戳自己的太阳穴,摇摇头。
「我们抵达之际,还没发现他遭到杀害。他们说葛莱姆爵士在别馆休息。当时雪已停,名为『魔王之首』的别馆,四周也是一片银白世界。那片洁白,与我们紧接著看到的惨剧,形成强烈的对比。」
「还有密室。」
「是三重喔。」怀克竖起三根手指,「尸体是在别馆的书房发现的,但那间书房,及别馆入口都上了锁。尸体的状态也非比寻常。穿著中世纪的盔甲,人被勒死在里头而且,所有嫌犯都有不在场证明。虽怪后来赶到的希金斯警探一听到案情,直接下结论说是恶魔作祟。」
「然而,怀克先生仍精彩破解这件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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