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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束与朋友的闲聊,将手机摆在书桌上。
就像朋友刚才所说的,对我而言也是这样。
什么末日实在太遥远了,根本无所谓。重要的是这个周末过后,下周与他共度的时光又会到来。一天五分钟,一星期五天就是二十五分钟,比一堂课还短。我屈指数著,然后握紧。正因为短暂,所以更要珍惜。
可是,什么是珍惜呢?
为了避免伤害,而把心意深深埋藏起来吗?
还是摇旗吶喊,催促情感升温?
可是,升温又是什么呢?
延长走路时间?除非我们的脚变短,不然不太可能。我在心里想像著短腿的自己与他,想到裙子与裤子的长度时摇摇头。这可不是升温啊。
应该不是这些,而是要让那五分钟过得更有意义。不是无聊的对话,是更深层、亲密的……没错,例如恋爱话题。
我猜,他也有喜欢的女生。如果他为那个女生的事情烦恼,会不会找我商量呢?这太可悲了,我一点也不敢想像。不过,万一他喜欢的人是我————这又令我产生另一种坐立难安的心情。
悲与喜在心湖荡出涟漪,一想到他,就一刻也静不下来。
我的地球,宛如橡胶皮球跳个不停。
别说商量了,只要他在我面前,我连话都说不好。
那乾脆把所有令人心烦意乱的部分都跳过,剩下的就只有……
告白?
我不由自主抬起头。脸颊因涨红而刺痛,又赶紧低下头。
「这个、有点……难度太高了。」
我自言自语地对自提议唱反调,然后双手捣住脸,发出呜咽声。
毕竟告白就是告诉对方,我喜欢他嘛。
这、嗯……就是对方会知道我喜欢他。
就是这个!这么理所当然的事,我从刚才开始到底确认了多少次?
与他相处时总是躲藏在背后的心声,逮住机会在脑中暴动起来。
写了无数封却寄不出去的情书,如成群的鸟儿拍著翅膀。
吵死了吵死了!我假装没看见,等它们飞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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