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凝聚成更有威势的气场,两股不同气场,在徙木斋中互相碰撞,同时辩法还在继续。
运转真气的法学士子,辩论起来更加激烈:“京师有风俗,可榜下捉婿。外地并无此风俗,曾有地方土豪,乡试捉婿,对方不从,乃至发生命案者。此案当地郡守审理,判决捉婿者无罪。地方可以遵从京师风气,京师就不该遵从地方风俗?”
这个案子,刘知易知道。在南湖郡有一个地方土豪,女儿刁蛮任性,在当地风评不佳,到了婚配年纪,无人敢娶。焦虑的老父亲就想到了京城风俗,决定效仿。在乡试放榜日,派家丁在榜前蹲守,见有士子考中秀才,派家丁邀请。结果士子一听是这家,仓皇而逃,家丁边追边喊,士子惊慌,失足落水溺亡。当地郡守判决,士子是自己溺亡,与土豪并无关系,判了家丁一个过失杀人,土豪无罪。
把这件案子拿出来,就挑明了京城和地方的不同,甚至挑破了中原和边郡的不同。大夏王朝是一个封建大帝国,是中原势力靠武力统一天下,在各地推行的,上至源自中原的礼法,下至一些中原人的习俗。这是政治问题,很明显不是很公平,带有征服者强行同化被征服者的特征。辩法把这件事都拉了出来,已经上升到了法律之外的层面。
刘知易还没想好说辞,另一个士子接口道:“移风易俗本就如此,南蛮北狄西戎不通礼法,当行中原礼法。我等读书人,肩负教化之职。”
反对者也很刚,中原人向被征服的周边地区灌输礼法,这叫做教化。周边地区的风俗,那就是陈规陋习,甚至是野蛮。在大多数情况下,这其实也是事实。中原民族是先进民族,周边民族文化落后,北狄风俗喜好劫掠,西戎狡诈弑杀,南蛮盛行奴隶制,引入中原文化,确实能提高他们,但中原文化中也有糟粕,落后民族中也有优点,比如南蛮女子可以当家,北狄鼓励寡妇再婚,西戎重视通商等等。
“你所说的教化,是儒家的礼法。我法家秉持天意,尊的是天理!”
法家子弟使命感很强,始终看不起儒家的世故。
宋士杰见到辩法已经失控,抬高到了学派分歧,在辩下去就成了法家和儒家的分歧了。
马上拍桌子:“诸位同学,不可脱离本案。”
辩论继续围绕杨生案件开始,不过刘知易这边明显开始占了上风。毕竟这个案件中的双方,一方是地方县令,一方是一个寡妇,双方的水平高低明显,县令判决案件,即便收受贿赂,有明显偏袒,肯定不会那么明显,肯定会考虑法律的限制,而寡妇出的主意,完全是妇人的歪招,竟然让杨生去抢亲,杨生显然也是个没什么文化的戏子,竟然真的去了。这给了县令足够的证据,将杨生重判。实际上县令还是留了一线,他甚至可以判处杨生强抢民女,直接判个死刑都说得过去。
逐渐坚持认为无罪和不公的声音弱了下去,他们的气场也弱了下去,最后没人反驳。
宋士杰宣布:“杨生有罪,县令公道。”
这就是一场典型的法家辩法。
刘知易之前一直看得多,没有参与过,他觉得一群人争吵,太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