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sp;「还有,也希望你详细说明何谓叙述性诡计——我已经知道凶手并不是用那种诡计抬起钢琴——那么,叙述性诡计到底是什么?」
「我就说啦,是作家对读者布下的机关——或该说是种后设的手法。」
「后设?后设是什么意思?」
「如果我说了什么您听不懂的话,请您听听就好,不必深究。而且这已经是前一阵子的流行了。就像社会派呀本格系的,推理小说也经历过各种不同的时代。」
今日子小姐感慨万千地说着以前(大概是很久以前)的事。
虽然不太懂,但既是「社会」又是「本格」又有「派」还有「系」的,二二村警部原本以为推理小说就只是娱乐,但听起来是个挺政治的世界。
「话题扯太远,我接下来就只针对叙述性诡计做说明吧。一言以蔽之,叙述性诡计就是『因为是文章才能成立的诡计』。」
「『因为是文章才能成立的诡计』……所以才会说叙述性诡计是推理小说特有的诡计吗?」
「是的。无论是连续剧、漫画或卡通,都不可能使其成立。」
二二村警部心想她会不会说得太过武断,但就当是「听不懂的话」,不去深究——继续听下去。
「当然,这并不表示在创作推理故事时,小说会比其他表现手法更为优越,这反而是因为小说这种表现手法极为原始,才得以保留的传统技艺。请容我再重复一遍,只要是推理小说,或多或少都一定要靠叙述性诡计。」
「呃……一定,是吗。」
这会不会也太过武断了?
语气虽然很平静,但这个人说话都满武断的。
甚至可以说是独断。
「因为在写作推理小说时,作家会刻意模糊凶手及诡计的存在,让读者无法一看就明白。明明『写作』这件事,原本应该是要将作者的意图明白传达给读者知道的手段。」
「让读者……」
这在推理小说的构造上不是理所当然的吗?不过,或许要反过来看,是由于开创推理类型的前人彻底坚持这种结构,我们才会觉得理所当然。
「没错。不仅如此,为文目的甚至就是要误导。」
「误导——也就是骗人的意思吗?」
「不,对话以外的部分不能骗人——不可有虚伪记述,乃是推理小说的不成文规定。所以采用的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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