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我的故事。说完后,我以这句话做结。
我离开了军队。离开时没有人阻止我。那次任务结束后,我发觉自己的心里好像缺了某个部分。我似乎是很慢才察觉这件事,在那之前也有许多弟兄强调谘商的重要性。
我接受了这一切。我回到美国后,觉得美国所使用的语言非常平淡,而且难以掌握。我觉得大家所说的语言让我难以捉摸,所以我决定不再和人说话。
就在我始终足不出户的某一天,收到了一组ID与密码。
信封上有著用高级印刷法印上的资讯安全公司标志浮雕。这是与妈妈签约的公司。
收件人是我。
打开信封后,里面有一张信纸,上头写著下述的说明。根据修正后的个资法第四条规定,若死者在生前没有指定要把帐号让渡给谁,那么在死亡三年后,就会让给死者在注册帐号时设定的个人资讯公开第一顺位者,也就是我,所以艾莉莎‧薛帕德的帐号便让渡给我。
在现代社会中,所有事情都会被记录下来,并且长期保存,所以像这样突然被往事所惊扰,其实是司空见惯的事。但这就像交通事故一样,没有人能预料到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我当然也不例外。
我不觉得妈妈有什么资讯要传达给我。我会被列在第一顺位,大概只是因为爸爸已经撒手人寰,而我又是她唯一的儿子吧。
这封信里藏著两把刀。
一把是妈妈的记录。
另一把,则是我在决定母亲生死时,竟然没有去申请调阅她的记录。
当母亲踏入无与存在中间的世界,也就是那个活人永远无法经历的广阔世界时,我只要根据法规,就可以向资讯安全公司申请调阅妈妈的生涯档案。因为法律与资讯安全公司早已考量到这个状况,所以规定当立约人意识不明,或是在医学上处于与意识不明相当的状态时,就能申请调阅。
但是,我当时并没有申请。我没有看过妈妈的生涯档案,就替她选择了死亡。
当时我为何害怕看到妈妈的档案?我现在已经想不起来了。但是我的确依稀感到恐惧。
现在的我仍感到害怕吗?答案应该是肯定的。但是我在经历过露西亚‧修克罗普与约翰‧保罗的死亡后,害怕应该拥有了不同的意义。
在这封信送达的那个下午,四周安静得令人害怕。我感觉到,当我使用这个帐号进入妈妈的网页浏览她所留下的记录时,似乎有什么人──严格说起来是死者们──正在一旁悄悄地看著我的一举一动。
过了十五分钟后,我登入了妈妈的帐号,命令生涯档案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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