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喝醉了?
来路不明的稀客。但如果把小动物赶出门,我会内疚不已。苦思解决方案之后,决定先无视好了。
我拿出手机,开始登录布袋小姐的联络电话,并打了一封讯息。
「女朋友?」
这时,神明爬到我的手臂上,窥视着手机画面。
「真是无聊的情书,根本只是社交辞令呀。」
「……你连文字都看得懂吗?既然得到神明的认证,那我写到这样就好了吧。」
传送讯息。
「这本来就是社交辞令。」
「不是恋爱话题的话,哪能当作酒肴?」
大概是因为酒的关系,祂膨起的脸看起来有点可爱。
「您有喜欢的人吧?是怎样的人?」
「真是斩钉截铁。」
「奴家可是神明大人呀。」
「……是啊,我有一个无法忘怀的人。」
我醉了吧。
「是很拘谨的人,我以前觉得她很可爱。」
「怎会说成过去式呢?」
「那是以前的事情了,只在小时候见过她一次。」
我毕竟是个有欲望的人,心底也有想实现的愿望。有一位希望能再见到一次面的女性。但到了现在,那愿望近乎于绝望,随身带着御守,也根本无法实现我的愿望,除非我随身带着神明。
「听起来很有趣呀!让奴家多听点。」
我不曾告诉他人「那个女孩」的事情,现在竟然要一口气说给来路不明的河狸听?
「那你听完之后就回去吧?」
神明听完后点点头,明明脑袋还残存着理性,但嘴巴却莫名停不下来。
「是一位叫做小怜的女生,我不知道她的本名。以前曾经碰巧遇见她,后来过了二十年,就再也没看过她了。」
「只见过一次,还是二十年以前?」
正因为我没跟人提过这件事,所以才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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