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把我这宛如谎言的故事,说给仿佛是玩笑般的河狸听吧?
「您可真是专情。」
「也不是这么一回事,我到目前为止,交过很多女友。」
「看来您很受欢迎。」
「我不否认。」
「真是坦率呀。」
「有很多女性对我抱持好感而靠近我,但都交往不久,因为我不肯认真对待她们。」
崇司曾经因此责备我,叫我不要到了三十一岁还疯狂换女人。
「看来您心底的小怜,已经生了粗根,住在里面了呢!」
「我试着想要忘记不知道在哪里、做什么的小怜,但怎么忘都忘不掉。想见她的心情胜过了想忘记她的决定。」
「去见她不就好了?」
「见得到的话,我早就去见了。」
我吁出一个仿佛累积许久的叹息,不知道为什么,叹完气之后,我觉得心情轻松多了。
「酒也没了,奴家会按照约定离开。」
分给祂喝的剩下的酒,一下子就没了。从窗户缝隙钻出边廊的神明说了「明天见」以后,就直接横越庭园,消失在黑暗之中。
明天见是什么意思?我纳闷地歪着头收拾空罐和小酒杯,才发现明明只吃了一颗的巧克力一口气少了一大堆。我什么时候吃了这么多?
◆
昨天帮崇司收拾行李,今天则是去爸妈的店里帮忙。虽说来帮忙家业听起来似乎很孝顺,但没女友和兴趣的我也没其他事情可做。
创业三十三年,餐厅内的榻榻米早已褪了色,放在桌子旁椅子上的坐垫也扁了。只靠着父母和两名打工人员经营的老旧小店,早上十点一开张,就陆续有客人入座,到了中午便会客满。自称看板娘的母亲在店内忙进忙出,人在厨房的父亲默默煮菜,我则在一旁疯狂洗碗。
过了尖峰时刻的下午两点,我吃完伙食回到家,看到布袋小姐传了邮件约我一起吃饭。
我立刻打电话,彻底用面对工作的态度告知愿意接受邀请。用社交辞令的态度对待喜欢自己的女性这点,要说我毫无罪恶感是骗人的。所以我不会主动出击,今后我也一定不会对布袋小姐动真情,这并不是对方是不是我的菜的问题,而是我自己本身的问题。
即使今天难得回到了一个月前的十月上旬暖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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