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的风有点冷。
离开温泉乡纽希拉已经约有两周时间。这趟睽违十年的长旅经过有些颠簸的开头后,前旅行商人罗伦斯终于找回旅行的感觉。
走完长长的山路,两人在一望无际的平原路上享受旅行中闲得发慌的时刻。
「呼啊~~~啊呼。」
这么大的呵欠不是罗伦斯打的,是来自一早就优雅地猛晒太阳,大剌剌趴在马车货台毛毯堆上的妻子赫萝。
「汝啊,城镇还有……呼啊……多远……?」
冷风提醒现在是秋天,但平原这一块的日照仍有夏季的余韵。
藉大片阳光晒出薄汗,再让凉风抚过脸颊的畅快,是无与伦比。
在纽希拉一有机会就晨睡午睡的赫萝,今天过得惬意极了。
可是她今天特别慵懒,像只被宠坏的狗,在毛毯上蠕动。
原因出在她手上的小酒桶。
赫萝从几天前碰巧在森林里摘到的蜂巢拿点蜜出来拌葡萄酒,封进酒桶在毛毯底下盖几天,就成了即席的蜂蜜酒。
今天赫萝起了个大早,便迫不及待地拔开桶栓品尝蜂蜜酒,喝到带著酒意昏昏欲睡,睡醒再喝,反覆至今。
还有什么比这更享受呢。
「就快了吧。进大路以后往来的人会变多,你小心一点喔。」
「大笨驴……咱哪会那……么……」
语尾就这么唏哩呼噜地没了。转头一看,赫萝半张著嘴,躺在货台上呼呼大睡。
虽然赫萝不说话就像个十四、五岁的少女,这种邋遢的样子也很适合她。亚麻色的头发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轻柔浏海随风摇荡,如诗如画。
但若仅是如此,她就不必注意他人眼光了,大可尽情当一个享受旅程的淘气少女。
问题在于,赫萝不是个普通的少女。
在阳光下闪耀,轻飘飘随风摇荡的,不只是她漂亮的亚麻色头发。她头上有对三角形的大兽耳,腰际还生了条毛发丰沛的尾巴。
赫萝的真面目是寄宿于麦子中、巨大得要人抬头仰望、威严可畏气势逼人、高龄数百岁的狼之化身。
至少……她自己是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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