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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的……」
看著睡得毫无戒心的赫萝,罗伦斯叹口气,一边嘴角不自禁吊成笑的形状。
她自称贤狼,也的确拥有令人敬佩的智慧与见识,不过也会有这样傻呼呼的一面。对此,罗伦斯是一点抵抗力也没有。
「伤脑筋耶。」
没人知道这苦笑的呓语究竟是对谁所说。
罗伦斯耸耸肩,从一旁的麻袋拿一条肉乾衔著,并注意到压在底下的纸叠。纸上写满了字,都是睡死在货台上的赫萝每天努力累积起来的游记。
赫萝拥有无限的寿命,无论罗伦斯如何努力,迟早都会让心爱的妻子独留于世。为排解赫萝的寂寞,罗伦斯建议她多记录生活的点滴,最好多到看到最后都会忘了头。
从此以后,赫萝非常热衷于写日记。罗伦斯当然是为她高兴,但这也造成了一个问题。
看来赫萝是爱上了写文章这件事,偶尔会写些纯粹是幻想出来的生活情节,还沾沾自喜。这么一个贵族千金会在修道院培养出来的兴趣,一下就用光了旅馆里的库存纸墨。
下山旅行这几天,纸墨也是转眼被她用光,得请碰巧认识的领主分享一小部分。有鉴于此,罗伦斯实在是无法想像这之后究竟还需要花多少钱在这上面。
为了赫萝,他什么都肯做,可是骨子里毕竟是个商人。看到那么厚一叠纸,很难不去想那究竟值几枚银币。
其实罗伦斯也懂赫萝这么积极记录生活的心情。回忆是种模糊不清的东西,无论在纸上写得再多,都无法完整重现在这时候午睡多么舒坦。
所以至少想让她尽情去拼凑这些碎片。
因为赫萝终将独自遗落在时间之流里。
想到这里,罗伦斯不禁喃喃地说:
「希望有更好的方法。」
一来是希望能替她留下更多回忆,一来是希望节省一点开销。
想著想著,平平坦坦的道路远端出现一面立牌。
那是乡道接上大道的指标,也表示目的地近了。
要是有人看见赫萝的耳朵尾巴,马上会出事。
于是罗伦斯转向货台,要叫醒睡美人了。
「喂,赫──」
「城镇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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