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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居然形容自己是睡美人。
而且以伦巴的立场,打扫走廊时有个家伙睡在中间挡路,它只会觉得碍事吧。是的,我睡在走廊。
在独栋住家二楼的走廊铺被褥睡觉。
我自己认为这是稀松平常,理所当然至极的事情,但似乎并非如此。所以自从我不知情说出这件事,并且失去一位朋友之后,我就尽量避免说出这件事。
虽说如此,如今我并不想要求一张属于自己的床。
已经成为理所当然了。
不想改变这样的理所当然。
我从来没有「想要自己的房间」这种幼稚的念头,对了,我最近和班上同学战场原成为好友,觉得这件事让她知道也无妨而告诉她了,结果她说:
「什么嘛,这不算什么,像我家根本没有走廊。」
从父女共住一间公寓套房的战场原同学来看,或许这是奢侈的烦恼,何况我并没有为此烦恼。
不。
或许不该这么说。
我推测自己或许不想把这个家当成「自己的栖身之所」,和动物标记地盘的行为相反──我或许想和这个家保持距离。
不想在这个家留下自己的痕迹。
丝毫不想。
或许是这样才对。
……我非得推测自己内心想法,只能用「或许」这种词的原因,目前暂且不提。「总之无论我至今怎么想,再过几个月就完全不重要,所以要避免深入思考。」
我自言自语收起被褥。
我起床还算俐落。
应该说,我不太清楚「睡迷糊」是什么感觉。
我的意识开关,或许分明到不必要的程度。
该睡则睡,该醒则醒。
这是我的看法。
「我这方面的心态肯定和普通人有出入,阿良良木也经常说『你觉得理所当然的事情,对我来说完全就是奇迹』这种话……不过用奇迹形容太夸张了。」
我继续自言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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