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成这句就是“早上带着锄头、赶着牛去,晚上带着锄头、赶着牛回来”。
没毛病是没毛病,可单单这么说的话,仍然只在叙述一项常态,不够动人。
毕竟还有人觉得“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是很悠然的生活方式呢!
这句“增光添彩”的方案仍然是增添细节,以真实取胜。
我就这么写:
黄牛勤耕陇——
不待醒天明。
哎!我这么个思路,细节就出来了。
家里的黄牛勤勤恳恳地在陇上耕作,一言而发,也不会像陈胜那样“怅恨久之”,曰“苟富贵,勿相忘”。
另外,每天黄牛耕作的时间还不是“破晓驱牛去”,直接再消减掉它半小时的睡眠时间,给他来一个“不待醒天明”,从来不让它睡到自然醒,天还没亮就早早唤醒,下地干活去!
如此,虽然写的是黄牛的辛苦,可事实上,主人不也是早早起床吗?
还比黄牛起来得更早,毕竟还要给牛提供叫醒服务呢!
早早起床的原因,是前面说的“八月的太阳很毒辣”,这样前后呼应,诗歌的品质感、技术含量陡然提升了!
如果刚刚第一首只能说是“邯郸学步”的“诗之力”范畴内的作品的话,那么这首诗一下子就足以迈入“诗士”的行列了!
八月烈日灼,初长稻苗青。
黄牛勤耕陇,不待醒天明。
陈成越看越得意,深感自己诗力的进步。
不过将诗句组合后,看到一个毛病:
既然稻苗已经长出来了,那怎么还要让黄牛去耕田呢?
这就有些矛盾了。
这也无碍,略改两字就能完成逻辑的自洽!
把“初长稻苗青”改为“隔壁稻苗青”——
嘿嘿,不是我家的苗已经长出来了,而是隔壁老王家的稻苗长出来了!
农民也喜欢争个先,谁家先种好,往往博得村民一赞。谁家最后一个完成,脸上总不光彩,会成为村民饭后谈资。
你看到隔壁家已经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