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团执行国民党zhōng yāng执行委员会关于军事之决议及军事委员会之决议,并处理rì常事务:军事委员会有管理全国海、陆、空兵力及军事制造机关之权。军队的扩充由军事委员会规划和管理,但军事委员会的预算、决算须提出报告于zhōng yāng执行委员会,其重要决议,经zhōng yāng执行委员会通过才发生效力:向外国购买军事机器材料,须经zhōng yāng执行委员会通过。军事委员会委员由zhōng yāng执行委员会在最高级军官中选出委员九至十三人,并在不任军职之zhōng yāng执行委员及统补zhōng yāng执行委员中选出委员六人,并指定主席团成员,主席团中须有3人为不任军职的委员。军事委员会由十六人组成:唐生智、蒋介石、冯玉祥、谭延闺、程潜、李宗仁、何应钦、李济深、朱培德、张发奎、汪jīng卫、孙科、顾孟余、宋子文、邓演达、徐谦。主席团成员为:汪jīng卫、谭延闺、蒋介石、唐生智、程潜、邓演达、徐谦。国民革命军总司令为军事委员会委员之一,由zhōng yāng执行委员会指定,国民zhèng fǔ特任,对zhōng yāng执行委员会负责。原定战争时期总司令的各项特权取消,改为总司令在作战地及jǐng戒地有宣布戒严令之权,并得指挥前方之军民财政备机关。出征动员令由军事委员会议决,zhōng yāng执行委员会通过,总司令执行。军长及其以上军官由zhōng yāng执行委员会任命;师长及其以下军官由军事委员会任命。军事委员会下设总政治部、参谋处、军事制造处、海军处、陆军处、航空处、军事经理处、军事审计处、秘书处和军事教育管理处及军事裁判所。四月十二rì,蒋介石发动反革命政变,南京国民党zhōng yāng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第七十九次会议,决定参照1rì制设立军事委员会,并于五月二rì公布组织大纲。该大纲推翻了国民党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军事委员会组织大纲。此后,鉴于冯玉祥的国民军和阎锡山的军队相继参加北伐,同时也为了与武汉zhèng fǔ争夺这两股力量,六月二十七rì.南京国民党zhōng yāng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在军事委员会组织大纲中追加了“战时最高军事长官如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西北国民革命军总司令、国民革命军北方总司令均得出席于zhōng yāng军事委员会常务会议”的条文。同时,军事委员会所设机构也作了变动,设总务厅、参谋厅、军务厅、军事教育厅、海军处、航空处、经理处、政治训练处等机关。七月六rì和八月六rì,南京国民zhèng fǔ先后特任胡汉民等五十二人为军事委员会委员,推定胡汉民、何应钦、李鸣钟、阎锡山、杨树庄、李宗仁、李济深为常务委员。胡汉民是实际上的军事委员会主席。八月十三rì,蒋介石下野。九月十一rì至十三rì,国民党宁、汉、沪(西山会议派)三方在上海召开会议,组成国民党zhōng yāng特别委员会。
九月十七rì,公布<修正国民zhèng fǔ军事委员会组织大纲》,废主席制而改行主席团制,由国民zhèng fǔ从军事委员会中指定若干人为主席团,委员会之会议均由主席团召集:主席团内设常务委员,由军事委员会所在地之主席团委员中推定七人担任,负责处理紧急重大事件,并推定其中一人处理寻常事件(任期三月)。执行委员会之决议案及用委员会名义发布命令,由主席团常务委员署名。zhōng yāng特别委员会于九月十七rì、十月三rì、十二月七rì先后推于右任等七十四人为军事委员会委员。这时的军事委员会的委员几乎襄括了国民党所有的军政机关和军以上的主要高级官员,以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