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非要便宜它回纥人;最后,也是最为人诟病的一点是,这种完全不平等的协议,卢士琼还完全不给朝廷留后路。硬是规定协议需要双方遵守二十年,二十年可以再续签。可是按照每五年一次提价来算,二十年后,大周或许需要用80匹绢才能换到一匹马,这笔生意实在亏大了。
确实,从商业的角度来看,这份协议确实糟糕透顶。
但是卢士琼有自己的考虑,他在肃宗面前毫不讳言绢马贸易将会给财政造成的沉重负担,但是,如果从政治和军事的角度看,它有远超经济利益的众多好处。
一方面。绢马贸易无疑将会增进大周和回纥的友好关系。虽然,回纥未必就会因为贸易伙伴的关系而和大周联手攻击吐蕃,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吐蕃如果对大周不利,并造成战争,回纥人会很讨厌这种破坏良好贸易环境的行为。因此,这种贸易既可以实现联合回纥包围吐蕃的战略方针,又可以预防回纥和一些对大周有敌意的草原部落结盟。
再者,绢马贸易无疑将会为大周带来数量庞大的优秀骏马。这是军事方面的急需。三王之乱后,大周失去了陇西大片领土,尤其是草原,养马业走向了衰微期,由于无力供给军需马匹,政府不得不采取一些应急措施,而买游牧民族的马匹充实军用就成为惟一真正有效的措施。因此,大周即使不买回纥马,也必须买其他游牧民族的马匹。互市贸易不仅是朝廷与回纥传统友好关系的继续和发展,而且不失为相互有利的贸易。
还有,大周以往和游牧民族的马匹交易中,经常会上当受骗,史籍所载卖给大周的马“皆病弱不可用”,未免夸大其词,但也看出中原王朝想通过购买马匹来组建精锐骑兵的计划往往是不理想的,一个原因就是游牧民族并不愿意将好的马用来交易。
而卢士琼和回纥人的贸易协议规定,如果任何一方以赖充好,则另一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协议。因此,回纥如果确实无法抵抗中原丝织品对他们的诱惑的话,这方面他们应该不会做得太过分。
何况,卢士琼所制定的价格上的诱饵,也会让回纥人舍不得放弃这笔好买卖。
肃宗很赞同卢士琼的观点,以经济上的牺牲来换取边防安全和内部稳定,这是非常划算的。
大宗四年底,绢马边市开始正式运行。
但是,朝中反对的声音还是此起彼伏,有人认为:“番得帛无厌,我得马无用,朝廷将甚苦之。”。他们担心这种贸易如此长期进行,到时候朝廷可能会陷入欲罢不能的地步:如果放弃,则回纥人尝到甜头必不甘心;如果继续,则国家根本不需要那么多马匹,徒费财力而已。
更多的人是对“价格”进行攻击,尤其是这一年底喧嚣热闹的边市进行时,因为价格上的极大优惠,除了回纥政府派出的互市团外,很多回纥人、回纥部落也私下组织人马到指定的边市交易。
为了保守信誉,大周以非常昂贵的代价,吃下了所有马匹。当时的记载是:大宗四年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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